影像设备托管协议
甲方(托管运营方):上海福咔摄影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 91310120MADCKM9WX7
联系地址:_上海市徐汇区徐虹中路20号西岸创意园2号楼6楼2531室
乙方(设备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是上海福咔摄影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设备托管人(以下简称“乙方”),就影像设备托管出租服务事宜订立的合法有效协议。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甲方“「咔么托管」、咔么租赁”平台业务模式、托管规则、租金结算规则及全部协议条款,自愿将自有闲置影像设备交由甲方托管运营。
乙方通过甲方咔么托管小程序、APP、网页点击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实际使用托管服务、交付设备托管等任一行为,即视为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协议即时生效。
1、乙方自愿将自有合法影像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委托甲方托管,由甲方通过自有平台对外租赁给第三方承租方使用并产生租赁收益。
1.1 托管租金标准由甲方于「咔么托管」微信小程序公示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行业波动、客观环境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动态调整租金标准。租金调整后仅在小程序页面更新公示,无需另行单独通知乙方,乙方应自行实时关注平台公示价格。
1.2 托管设备成功出租且对应租赁订单完全履约完成后,甲方按照小程序对应商品公示的租金标准,结合实际订单情况结算托管收益,并发放至乙方在甲方平台的实名托管账户。。
1.3 订单结算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订单情况,扣除因退款、退单、换货、违约、订单取消等产生的对应合理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1.4 租赁期间,甲方针对租客推出的优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优惠券、满减、返现、秒杀、0元租等优惠,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1.5 租赁期间,甲方针对设备收取的溢价费用、安心服务费、运费、违约金、滞纳金等额外收益,归甲方所有,不计算为乙方托管租金收益。
1.6 设备托管最低托管周期为1个月,甲方指定特殊周期产品除外。
2.1 乙方通过「咔么托管」小程序提交设备托管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将设备送至甲方门店或指定地点完成托管入库。
2.2 甲方收到设备后,负责完成设备清点、外观检查、功能测试、拍照存档等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检测报告上传至小程序,完成设备上架出租。
2.3 乙方可通过「咔么托管」小程序实时查看托管设备状态、租赁订单、租金收益、账户余额,并自主发起提现等操作。
3.1 乙方可随时在「咔么托管」小程序查询设备租赁记录、订单明细及租金收益情况。乙方应妥善保管自身账户信息,对账户的使用安全负全部责任。
3.2 乙方发起提现申请后,甲方将在7-10个工作日内(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将对应收益转账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3.3 乙方因托管收益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乙方自行向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缴纳,并按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服务发票。
4.1 托管设备在租赁期间发生被骗、遗失、被盗、客户拒不归还等情形的,自甲方发现该情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甲方按照设备二手估价/实际市场价值向乙方全额赔付,或赔付同等型号、同等成色设备。该期间设备不计算托管租金收益。
4.2 托管设备租赁期间发生故障、人为损坏、功能异常的,由甲方全权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设备维修期间不计算托管租金收益,因维修产生的设备自然贬值,甲方不承担补偿责任。设备无法修复的,按本协议4.1条赔付标准执行。
4.3 因地震、洪水、台风、疫情、政策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甲方免于赔付责任。
4.4 设备托管、租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正常使用磨损、轻微划痕、不影响成像及正常功能的自然损耗与贬值,属于设备正常使用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4.5 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全新设备托管。若乙方执意托管全新设备,乙方自愿认可甲方平台押金与估值标准。因设备实际价值高于平台定价、押金限额所产生的差额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额外赔付。
5.1 甲方有权审核设备资质,拒绝不符合平台租赁标准的设备托管申请,有权下架、退回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托管设备。
5.2 甲方拥有托管设备租金和托管收益标准的制定、调整、公示权。
5.3 甲方入库时负责如实记录设备型号、序列号、配件清单、设备成色、功能状态,作为托管结束归还核验依据。
5.4 设备无租赁档期期间,甲方配合乙方合理自用取回设备。
5.5 甲方负责承担托管期间设备非自然损耗产生的故障维修工作及维修成本。
5.6 本协议权责交接节点:自甲方签收设备并上架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将设备寄回、乙方签收设备之日终止。
5.7 乙方有权实时查看设备租赁状态、订单情况、租金收益,并按规则提现。
5.8 设备闲置无租赁档期时,乙方有权申请取回自用或终止托管。
5.9 乙方保证托管设备权属合法、无抵押、无纠纷、来源正规,设备质量、性能、配件符合托管上架标准。
5.10 设备出现原厂故障、质量问题时,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相关凭证、单据,协助维修处理。
5.11 乙方明确知悉:影像设备长期租赁使用存在正常磨损、轻微划痕、自然贬值风险,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及补偿责任,乙方自愿接受该托管风险。
6.1 设备无租赁排期时,乙方可申请临时取回自用,需明确告知取回时间、归还托管时间,甲方按乙方要求安排发货。乙方需按期将设备寄回甲方继续托管。甲方不提供除乙方托管设备外的重要附属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存储卡UV镜等);
6.2 乙方临时取回自用的,甲方不保证退回配件与原托管配件完全一致,仅保证设备主体及核心配件完好可用。
6.3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寄回设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托管、下架设备,由此产生的空置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设备单次取回自用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天,超期未归还的,视为乙方主动终止托管。
6.5 乙方取回设备后,需在签收后24小时内完成设备验收,对设备成色、磨损、故障有异议的,需按时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备完好归还,甲方不再受理后续质量争议。
7.1 设备上架后设有30个自然日锁定期,锁定期内乙方不得申请取回自用、不得终止托管。锁定期满后,乙方可随时在平台申请终止托管。
7.2 乙方申请终止托管时,设备处于闲置未租赁状态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设备退回。
7.3 设备正处于租赁订单周期内的,待承租方归还设备、甲方验收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退回乙方。
8.1 设备托管、取回、退回产生的邮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2 物流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丢失风险,由寄送方自行承担,双方均需配合完成物流理赔相关事宜。快递延误不属于违约行为。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 「咔么托管」小程序公示的租金标准、设备估价、订单记录、检测报告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可通过平台公告、规则更新方式补充,更新后公示即生效,无需单独通知乙方。
10.3 本协议更新生效时间:2026年09月10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上海福咔摄影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